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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连地址信息都不能说清楚?感觉被骗了!”近日,到合肥旅游的王女士通过某旅游平台预订了房间。但当天她到了地方后发现,房间的实际地址与网页上标注的地址并不相符,且相距很远。进入夏季旅游高峰,记者调查发现,使用假地址的房源依然潜伏在一些旅游平台,给消费者出行带来困扰。专家表示,“幽灵民宿”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6月14日《工人日报》)
前段时间,媒体也报道了广州、北京等地的“幽灵民宿”,虚假标注地址,要么无处可寻,要么与实际地址相差甚远,有的甚至在交钱下单后突然变换地址。
“幽灵民宿”带给消费者的首先是寻找麻烦。在平台下单时“以为很近”,结果“一个小时也没找到”;住宿后出行也麻烦。外地消费者为赶高铁或游景区方便,会选择相对近点的民宿,似近实远的“幽灵民宿”,则让他们不得不早早起床赶路,带来的无疑是折腾。“幽灵民宿”的另一问题是欺骗,使用假名字、假地址属于欺骗,而打着“青年旅舍”旗号,实则是普通居民小区的群租房,更是严重“货不对板”。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幽灵民宿”则违背了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是通过虚假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甚至包括财产安全权。
据报道,“幽灵民宿”已成公开秘密,何以至此?“一个显示距离几百米,一个距离一公里多,肯定选择几百米那个。”在竞争激烈下,“距离近”就成为迷惑消费者的手段。而监管在此时却是虚无的——“幽灵民宿”在平台上线时,平台大多仅履行线上审核流程,不愿投入人力和成本去做线下核实。以酒店身份入驻,必须有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证件,而民宿上线则并不强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只需根据提示发布房源信息即可。
然而,房源信息又是如何审核的?比如在北京,经营短租住房需提供六大证件:房屋产权证、业主身份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房屋所属业主方出具的同意房屋用于短租经营的书面材料、房屋所在小区业委会出示的本栋楼其他业主书面同意的材料、房屋所属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保证书面材料。然而在部分平台,即便6个证件没有填写,资质验证同样可获通过。
要让“幽灵民宿”没市场,加强资质审核、日常监管是平台当务之急。有法律专家认为,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不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故平台放任“幽灵民宿”一再登场,极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幽灵民宿”看似是平台及经营者的“蜜糖”,实则是“砒霜”,终究会被广大用户抛弃。
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平台及其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更好地规范民宿经营,比如规范信息发布行为,提高经营透明度,清理伪民宿。随着民宿业越来越发展壮大,必须抬高经营门槛,像酒店入驻网络平台一样,必须提供商家的身份信息、营业执照、民宿照片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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