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经营范围是什么?
焊割设备、电源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配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生产、加工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字第2003-1000号经营)。
瑞凌股份股东回报规划是怎样的?
2012年8月,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未来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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